青锋
年仅20岁的柳州青年男子林某,因年帮潘某打架、毁坏他人车辆,被鹿寨县法院以毁坏财物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。林某刑满释放后,或许感觉自己吃亏,即找到潘某,索要一万元坐牢损失费。结果,林某被法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敲诈勒索他人钱财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元。其违法所得的元也一并被予以追缴。
帮人打架,在年轻群体中,很多时候都是因俗话所说的“仗义”而发生。从柳州晚报的报道看,林某帮潘某打架,应该也在人们常说的“仗义”范畴。而这所谓的“仗义”,往往都会最终因触犯刑律而被法律制裁,林某也没有例外。且其涉嫌违法的行为,不仅是打架,寻衅滋事,还涉嫌毁坏他人财物。因而,林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坐牢一年的代价。
一般来说,在经过监狱改造之后,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都有很大提高。这些人走向社会之后,大多都能遵法守法,自知哪些是红线而不去触碰。
但遗憾的是,柳州这个00后的林某,却并没有汲取其帮人打架,损毁他人财物而被判坐牢一年的教训。而是在出狱之后,一门心思想着要找当初帮打架的对象索取损失费。
如果说林某索要损失费,其要找的对象潘某出于亏欠,愿意予以补偿,从照普通人角度看,也未尝不可。但林某并非是和潘某经过协商达成一致,而是在年12月26日至年9月4日间,“多次威胁、恐吓潘某,逼问对方要钱,并声称不给钱就搞死潘某”。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常识和法律红线。
即便是威胁对方,逼问对方要钱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,林某也没有因此而怨崖勒马,反而向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。据柳州晚报报道,在潘某从年1月23日开始到9月2日止,已经通过手机